“黨的政策好,非常關心我,有了這筆錢,我就能照顧好阿媽,也能安心繼續上學了,謝謝,謝謝你們!”接到司法救助金的被救助人激動地說。今年1月以來,噶爾縣檢察院檢察官向一名未成年被害人分三次送去了司法救助金19萬元,并寬慰她要堅強起來,用積極的心態面對困境。

據悉,噶爾縣檢察院在辦理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過程中,了解到該案對未成年被害人身心造成了巨大創傷,同時,被害人家庭困難,沒有固定的經濟來源,被害人正常生活得不到有效保障。
“這是一起監護人侵害案,本案中的被告人是被害人的監護人,現已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因此,這也導致被害人沒有通過訴訟獲得任何經濟賠償!痹撛合嚓P負責人表示,在全面了解未成年被害人的成長環境和生活狀況后,我們化“被動申請”為“主動救助”,快速啟動國家司法救助程序,把19萬元的國家司法救助金發放到被害人手中,用于保障被害人今后的生活和成長。
“國家司法救助,是對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權,無法通過訴訟獲得有效賠償的當事人,采取的救濟措施。檢察官在辦案過程中,既要依法打擊犯罪人,更要通過國家司法救助用心用情關心、關愛和幫助被害人,體現檢察為民的初心和使命!弊灾螀^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

據了解,西藏檢察機關一直以來始終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和檢察自覺,不斷完善機制增強保障,積極主動優化服務,把“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落到實處,切實解決被救助人實際困難。今年上半年,全區檢察機關共開展司法救助25人,發放救助金60余萬元,防止和減少因案致貧、因案返貧,真正將司法救助轉化成了受困群眾的“溫暖”,取得了較好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努力做到解民生之憂、紓民生之困,有效解決了群眾“急難愁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