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中央、最高檢關于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工作部署,充分發揮檢察公益訴訟職能,近日,拉薩市檢察院與那曲市檢察院會簽《關于拉薩河流域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保護協作機制》(以下簡稱《機制》),共同助力拉薩河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司法保護。
《機制》明確兩市檢察機關以辦理公益訴訟案件為抓手,相互協作配合,形成監督合力,及時發現和糾正破壞拉薩河流域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的違法行為,督促提升拉薩河流域生態環境和資源監管的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通過探索保護拉薩河流域公益訴訟工作的措施和辦法,參與拉薩河流域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治理與防護,加強生態環境共建共護,強化拉薩河流域生態環境污染聯防聯控,形成兩市“護河”立體網絡。
《機制》明確拉薩河流域內公益訴訟案件管轄、線索移送以及層報指定管轄機制,規定辦案協作方式、機制和內容,要求加強信息共享、定期召開聯席會議、規范性文件征詢,會商解決協作和辦案中面臨的難題,在達成辦案共識的基礎上,統一流域內同類型案件立案標準、證據標準和起訴條件,確保執法尺度統一、工作協調聯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