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是國家的基本法律,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居于基礎性、保障性地位。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提請6月28日舉行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草案擬從六方面對刑法進行修改完善,共修改補充30條。
據悉,黨中央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歷來十分重視刑法的修改和完善工作。1997年全面修訂刑法以來先后通過了一個決定、十個刑法修正案和十三個有關刑法的法律解釋,及時對刑法作出修改、補充和明確適用?傮w看,現行刑法適應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總體情況和預防、懲治犯罪的需要。同時,也需要根據新任務、新要求、新情況對刑法作出局部調整。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主要涉及六方面內容:
→ 一是加大對安全生產犯罪的預防懲治;
→ 二是完善懲治食品藥品犯罪規定;
→ 三是完善破壞金融秩序犯罪規定;
→ 四是加強企業產權刑法保護;
→ 五是強化公共衛生刑事法治保障;
→ 六是維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大對污染環境罪的懲處力度等其他修改完善。
危及公共安全“高空拋物”
“搶奪公交車方向盤”或將入刑
草案規定,從高空拋擲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致人傷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草案同時規定,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奪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與他人互毆,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致人傷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侮辱、誹謗英烈行為擬規定為犯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將侮辱、誹謗英雄烈士的行為明確規定為犯罪。
草案規定,侮辱、誹謗英雄烈士,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來源:新華社、新華視點微博)